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16-05-31 00:01
来源:
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院属各工会支会:
2015年,是我院抓住企业重组有利时机,深化改革、强化管理,积极打造企业“升级版”,推动企业实现“华丽转身”的一年。这一年,全院职工立足本职,激情攻坚、勇攀巅峰。院工会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,团结和引领广大职工服务经营生产、推动企业发展,维护员工合法权益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,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、凝聚力、影响力和工作活力;融入企业经营生产中心工作,加大服务企业和服务员工的力度,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民主政治建设,员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,职工文化生活不断丰富,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,积极发挥联系党政组织和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一年来,院工会工作在企业改革、稳定和发展中创造了新佳绩、总结了新经验、做出了新贡献,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。
为弘扬先进精神,选树先进典型,激发广大员工拼搏奉献、建功立业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锐意创新和激情推进工会工作,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,院工会决定:评选表彰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表彰项目及范围
本次评选表彰的先进项目,包括组织工作、女工工作两部分。
(一) 组织工作部分
1、模范职工小家:从全院2015年工会支会中, 原则上按照30%的比例进行表彰。
2、优秀工会工作者:从专兼职工会干部中,按照不超过20%的比例进行表彰。
3、优秀职工之友:从本年度被评为“模范职工小家”的单位(部门)的党政领导中,原则上按照不超过3人的名额进行表彰 。
4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:从全院非专职工会干部、热心于工会工作的员工中,按照分配名额从严掌握。
(二)女工工作部分
1、先进女职工工作者:从负责女工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女工干部中,按照30%的名额进行表彰。
2、先进女职工:从全院女职工中,原则上按照10%的比例进行表彰,根据各支会具体情况和分配名额从严掌握。
3、先进女职工之友:从关心并支持本单位(部门)女职工工作的党政工负责人中,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表彰。
二、评选办法
1、评先工作要面向基层,突出一线,充分发扬民主,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。
2、评先工作要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,由各支会推荐上报院工会。
3、各支会在确定推荐名单的基础上,须填写相关推荐登记表各一式二份(“主要先进事迹”一栏的填写要突出重点、实事求是、语言精炼),请于3月底前上报院工会(联系人:崔鸿雁;联系电话:48772)。院工会收集整理后,于四月召开院工会全委会集体评选产生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各支会要将评先与总结相结合。在评选表彰先进的同时,认真做好2015年的工作总结,查找不足、分析原因、制定措施、主动改进。
2、各支会要将评先与策划相结合。在评选表彰先进的同时,认真做好2016年的工作策划.根据院工会的总体设想和本支会的实际情况,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、创造性和创先争优的实干性,为科学合理、扎实有序地落实好2016年的工作打好基础、做好准备。
附件: 1、中铁通号院2015年度工会系统评先名额分配表
2、中铁通号院2015年度先进模范之家登记表
3、中铁通号院2015年度先进工会工作者登记表
4、中铁通号院2015年度先进工会之友登记表
5、中铁通号院2015年度先进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
6、中铁通号院2015年度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登记表
7、中铁通号院2015年度先进女职工登记表
8、中铁通号院2015年度先进女职工之友登记表
中铁通号院工会
2016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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